在医院你总会发现一个标志,那*是写着“当心电离辐射”的*示语,它是在提醒患者在做体检时当心辐射,可是大多数患者在检查的时候并没有穿着防护服,并且医院方面也很少给患者提供医用防护服,因此许多患者,面临着被辐射的问题。
多数医院的患者都在“裸检”
10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一楼的DR(数字X光)室前,看到墙上显眼处挂着关于医护人员应在做放射性检查时对患者做的一些防护措施的提醒语,*条*是“在进行X光检查时,应对受检者临近照射的敏感部位进行屏蔽防护”。然而,记者询问刚从DR室里走出来的张先生,他却摇着头说自己检查时“根本没有什么防护用品”。记者以患者的身份直接询问DR室内的医院工作人员,对方不耐烦地连连反问:“防护服?你怎么了?怀孕了?你要防护,你说要防护哪儿吧?”一串话下来,堵得记者无言以对。*后,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这位工作人员才表示可以给记者进行防护,但直言“给你防护服,你想防护哪儿*防护哪儿吧”,一点关于防护的指导也没有。
接着,记者又来到了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这里等候做放射性检查的患者挤满了整个走廊,记者接连询问了十几位刚做完检查的患者,均称没有穿防护服。记者又询问一楼摄片室的一位工作人员“患者需不需要穿上防护服?”这位工作人员摇了摇头,并说:“(人多)穿不过来。”当记者提出对年轻女性的性腺部位和还在发育的儿童是否应该加强保护时,该工作人员称“偶尔会照顾下年纪小的(患者)”。
在随后走访市中心医院、友谊医院等几家医院后,记者发现情况都大致相同,采访中受访的30多位接受放射性检查的患者竟无一被医院提醒使用防护用具。
多数市民不知要穿防护服
2006年3月1日卫生部发布实施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规定:医疗机构开展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对临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但记者调查发现,几乎全部的受访患者都对此规定并不知情。一位病人说:“不晓得还有这个规定呢,辐射应该不大,不然医生怎么还会让我们这样照呢。”而另一位候诊的李女士则表示,自己知道照X光片会或多或少有一点辐射,但是认为“大家都直接照,估计没什么危害”。在友谊医院刚刚取片的莫女士则说:“也不总做这种检查,不穿也没事吧?”
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高可罚万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据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的研究资料表明,一座千万人口的城市,每年约有350人可能因照射X光诱发癌症、白血病或其他遗传性疾病。人体对射线敏感的部位有甲状腺、胸腺、性腺,按道理患者在接受检查时都应该采取放射线保护。市卫生局一位相关人士表示,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我们在去医院进行体检的时候,避免被辐射,一定要穿上医用防护服哦。http://www.ai1718.com为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