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鹤山市*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委托,*“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投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 、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设备招标(招标编号:HS

  13228G 11)。

  2 、用途: 业务开展 。

  3 、数量:一批。

  4 、 简要技术要求:气相色谱仪、不间断电源、固相萃取装置(配真空泵)、箱式电阻炉、电子分析天平、超声波清洗机、捣碎机、抽湿机、温湿度计、电热恒温水浴 锅、电动搅拌机、旋转蒸发仪(配循环水泵)、氮吹浓缩仪、可调式移液器、瓶口分液器、卧式冰箱、低温冰箱、玻璃仪器、标准样品及试剂等。

  本项目中除气相色谱仪之外,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项目中的气相色谱仪允许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 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产品( 气相色谱仪 )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 。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 、招标文件公示期: 2013年5月31日 至 2013年6月6日 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5月31日 至 2013年6月9日 ,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采购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邮购 。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采购中心交纳本 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采购中心,账号:103302516010002941,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 生产、代理或经销 资格 证明;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6月27日 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采购中心(地址: 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

  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6月27日 10:00时(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 鹤山市*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 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鹤山市*采购中心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 (鹤山市财政局内) / 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冼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2278/07 50-3503825

  传真:0750-8812343/0750-3503827

  鹤山市*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